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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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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保证南京晓庄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2004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办法》,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晓庄学院由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1927年创办,是教育部批准的公办性质的本科层次普通综合性高等院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南京晓庄学院已有7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现有26个本科专业和15个专科专业,长期以来坚持职前学历教育与职后继续教育一体化的办学特色。
我校的成人教育起步于60年代初,有着丰富的办学经验,雄厚的师资力量和现代化的教学设备。自继续教育学院成立以来,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坚持“严管理、高质量”,不断扩大办学规模,为国家培养、提升了大批中小学师资,向社会输送了大批各类优秀人才。目前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有2000余人,各类培训学员3000余人,学习的形式有脱产、函授、业余三种,在全省设有十多个教学点。我校还承担着南京市中小学行政干部、教师的各类培训任务,并根据市场需求向社会开展各种职业技能培训。
2004年,我校面向全省开设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专业(含方向)18个、专科专业(含方向)15个。我们热忱欢迎广大考生以第一志愿填报南京晓庄学院相关专业。
第三条 招生对象为: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及和社会其他人员。③高升本或高升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
第四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形式为函授、业余、脱产学习。只有南京的考生可以选择业余学习授课方式。
第五条 本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制一般为:函授、业余为3年,专升本脱产为2年。函授、业余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节假日。上课地点:在批准的指定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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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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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南京晓庄学院成立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成人学历教育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成人学历教育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南京晓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形式为函授、业余、脱产学习。只有南京的考生可以选择业余学习授课方式。
第十条 本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制一般为:函授、业余为3年,专升本脱产为2年。函授、业余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节假日。上课地点:在批准的指定教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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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录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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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在省、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预留5%的招生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在政策范围内录取有特殊贡献、有专业特长等方面的考生。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将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三条 凡符合苏招委(2004)76号文照顾录取政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投挡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第十四条 特殊专业包括艺术(专升本、高升本、专)和体育、旅游管理(高升本、专)等专业要进行加试,报名加试时间:9月17日;加试时间9月18、19日。加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 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方向);南京体育学院(南京市孝陵卫镇灵古路8号)体育教育;扬州大学(扬州市盐阜东路1号)旅游管理.
第十五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招生地区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遵照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按不同情况,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对上线人数较少、开班有困难的专业,主动征求考生志愿,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调整妥善处理好线上考生的入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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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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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苏教财(2002)81号、苏价费(2002)75号文件规定的成人教育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每学年为:全脱产专科为:艺术类3600/4100元/理工类3300元/文科类3100;全脱产专升本为:艺术类3900/4400元/理工类3600元/文科类3400;业余专科为:艺术类2700元/理工类1900元/文科类1700;业余专升本为:艺术类3000元/理工类2200元/文科类2000;函授专科为:函授专升本为:艺术类2200元/理工类1700元/文科类1500元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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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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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南京晓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
电话:025—84726461 025-84702453
传真:025-84703426
电子邮件:maomeilin039@hotmail.com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171号(西楼312成人教育科);邮政编码:210005。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南京晓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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