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药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具有大学本科应有的文化素质,具有自学能力和初步科研能力的在各级医院或药品生产、研究与开发领域从事一般药物制剂及临床实验用药、药品鉴定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课程设置: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细胞微生物、生药学、分子生物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药理学、临床医学概论、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用植物学、药物分析、临床病理学、药剂学、药事管理学。 三、学位授予:理学学士学位。